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昆汀科技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7月24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昆汀科技在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昆汀科技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
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授信申请人: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保证责任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昆汀科技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甲方因履行保证合同义务产生任何损失后行使追偿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保证范围: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因履行担保责任被招商银行要求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招商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为向乙方追偿甲方损失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拍卖费、变卖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若主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或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延长到期日(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在最高额保证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前,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若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在最高额保证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含)之后,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与招商银行就保证合同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乙方同意继续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昆汀科技在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昆汀科技其他少数股东虽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但昆汀科技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预计额度以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2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5.48%,其中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42.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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