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5年7月23日通过书面、电话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辛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辛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曹春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各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本次董事会提名的8位候选人将由公司股东大会履行选举程序;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25年7月),董事会成员有1名职工代表。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公司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该职工代表董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在此,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履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绍柏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职称。1993年3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卓勇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历任香港黄林梁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新世纪集团会计部经理,2000年12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黄小芬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职称。2007年10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卓军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1996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刘羽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事业群副总裁、事业群总裁、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春方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广州华银健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国云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江西电子电路研究中心主任,《印制电路信息》杂志编辑委员会主任,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访问学者,Advances in Materials Science编委,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科技委委员、职称委员会委员。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辛国胜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维多利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策划师。曾任永捷电子(始兴)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方基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捷电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超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松柏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能医疗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兼任的社会职务有: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名誉秘书长、《印制电路资讯》杂志总编辑。
曹春方先生、周国云先生、辛国胜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向芳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泓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张磊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5年度预计财报及内控审计费用为1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报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比上一期费用增加1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查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天职国际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核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3日
至2025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2日将填写后的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发送至邮箱stock@kinwong.com进行出席回复(会议现场查验所有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13:30至14:30,14:30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登记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3、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鸿永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0,075,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072%。公司控股股东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9,874,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58%。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8,805股、417,94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8%、0.0443%。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为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60,846,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88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景旺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9,349,503股(其中景鸿永泰不超过4,375,866股、智创投资不超过4,674,751股、刘绍柏先生不超过159,601股、黄小芬女士不超过139,28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8,626,470股(其中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均不超过9,313,2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告知函,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34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4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3%,并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60,846,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882%。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持股股份来源中,IPO前取得的股份包含了上市后历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持股股份来源中,IPO前取得的股份包含了上市后历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时间区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截至2025年7月28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5年7月23日通过书面、电话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77,6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前述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77,648股。上述变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34,365,401元变更为934,187,753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34,365,401股变为934,187,753股。章程相应修订如下: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景23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
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补选及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条款。
2、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3、完善股东、股东会及董事、董事会相关条款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职责和义务。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进一步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召集、提案、审议程序等。
4、完善相关职能
新增独立董事专节,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履职要求、职责权限等;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完善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5、规范部分内容表述
统一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条款编号及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作相应调整,并细化部分限定词含义及规范释义等相关解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对照表》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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