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胜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261,3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37,165,372股的10.77%。本次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事宜后,宁波胜越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3,58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95%,占公司总股本的3.4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持有公司股份961,571,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9%。本次办理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事宜后,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276,230,000股,占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的28.73%,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关于其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事宜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宁波胜越于2024年8月13日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期限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3日,其中19,420,000股于2025年7月29日解除质押,剩余73,580,000股办理质押续期,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 股份质押续期的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后,宁波胜越若存在后续质押情况,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胜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梁丰先生、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阔能”)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如果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宁波阔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拓”),本次担保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子公司江西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21,500万元。2025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公司前述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5.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5.67%。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因公司子公司江西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21,500万元。2025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公司前述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嘉拓
注:上述系江西嘉拓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 相关人:
保证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债务人: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本次被担保的江西嘉拓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5.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5.67%。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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