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供货合同
● 合同金额:
1、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金额为人民3,149.40万元(含税);
2、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37.00万元(含税);
● 合同有效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提前终止时除外。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火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署了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和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149.40万元和1,537.00万元(均为含税价)。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买方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西安
1、项目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
设备名称:1套化学水处理系统(包含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合同金额:人民币3,149.40万元(含税)
2、项目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名称: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
合同金额:人民币1,537.00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买方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增强
4、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5年05月17日
6、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政策法规课题研究;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地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人防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
1、合同范围:为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工程供应的化学水处理系统,包括所有合同设备(含设备成套成品、安装附件(例如螺栓、法兰、线缆等)、满足第一次运行的附件(例如油料、气体、充液等))、技术资料、图纸(包括:卖方负责提供的详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31,494,020元(大写:叁仟壹佰肆拾玖万肆仟零贰拾元整)。
3、合同交货期:2025年12月15日。
4、合同价款支付:满足各进度点的支付条件后按比例分期付款。
5、合同保证期:工程“移交证书”中注明的全部扫尾和缺陷修补完成后的日期,工程质保期为24个月。
6、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提前终止时除外。
(二)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1、合同范围:为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供应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包括所有合同设备(含设备成套成品、安装附件(例如螺、法兰、线缆等)、满足第一次运行的附件(例如油料、气体、充液等))、技术资料、图纸(包括:卖方负责提供的详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15,37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叁拾柒万元整)
3、合同交货期:2025年11月15日前。
4、合同价款支付:满足各进度点的支付条件后按比例分期付款。
5、合同保证期:自竣工验收日(以竣工验收证书上注明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起,期限为二年。
6、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提前终止时除外。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和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火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买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分析
1、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2、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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