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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姚长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一项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作为发起人,通过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注销公司和得茂有限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所持大悦城地产股份,并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

  鉴于董事姚长林先生持有大悦城地产股份,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4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

  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07.HK,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董事会拟向除公司和得茂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得茂”)以外的大悦城地产其他所有股东(以下简称“计划股东”)提出私有化大悦城地产的建议,该建议将根据百慕大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回购计划股东所持大悦城地产普通股股份(以下简称“计划股份”)方式实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约64.18%,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合计股份数约59.59%),得茂持有大悦城地产367,692,000股普通股股份以及1,095,300,778股优先股股份。大悦城地产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的具体安排如下:

  协议安排生效后,假设大悦城地产的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大悦城地产的4,729,765,214股计划股份将被注销。作为对价,原持有计划股份的大悦城地产股东有权就注销的每股计划股份自大悦城地产收取0.62港元现金,合计金额约为2,932,454,433港元。协议安排生效后,大悦城地产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

  2、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计划安排尚需满足或豁免(如适用)若干条件后方可生效,包括大悦城地产特别股东大会、根据百慕大最高法院指令召开的法院会议、百慕大最高法院批准计划安排及相关法院命令的登记、联交所和其它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有权监管机构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存在审批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协议安排双方基本情况

  1、大悦城地产

  请见“三、大悦城地产的基本情况”。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为大悦城地产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交易对方为除本公司和得茂以外的大悦城地产其他所有股东。具体的交易对方以协议安排记录日期登记的大悦城地产股份持有人为准。

  三、大悦城地产的基本情况

  1、大悦城地产概况

  大悦城地产成立于1992年,并于2013年在联交所上市,注册地址为百慕大地区。大悦城地产目前已发行总股本为15,326,425,636股(包括14,231,124,858股普通股股份以及1,095,300,778股优先股股份),每股面值0.1港元。

  大悦城地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 财务数据为按照境内会计准则依成本法调整后的经审计数据。

  2. 2024年大悦城地产非经营性损益17.25亿元,主要是其处置资产,取得投资收益。

  协议安排生效前后,大悦城地产普通股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注:此处股权比例为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

  2、 主要业务

  大悦城地产以开发、经营和管理大悦城为品牌的城市综合体为主要业务方向,同时开发、销售、投资管理其他物业项目,拥有投资物业、物业开发、酒店运营、管理输出及其他服务四大业务板块。截至2024年末,大悦城地产已经布局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长江中游等五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及周边辐射区域,成功进驻中国内地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沈阳、杭州、南京、成都、西安、重庆、青岛、武汉、三亚、长沙、苏州、厦门、南昌等24个城市及香港,拥有或管理32个大悦城、大悦汇和其他商业项目,以及北京中粮广场、香港中粮大厦等一线城市黄金地段的优质投资物业,杭州鹭悦朗云府、西安悦著.央璟等热门销售物业,以及三亚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三亚美高梅度假酒店、北京华尔道夫酒店等国际顶级品牌奢华酒店。大悦城地产的物业项目位于一线城市或二线城市的核心地段,地理位置优越、品质出众。

  四、协议安排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安排的对价

  在满足或豁免(如适用)条件及计划生效的情况下,全部计划股份将予以注销,以换取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价格0.62港元现金注销4,729,765,214股计划股份,合计金额约为2,932,454,433港元,具体请参阅大悦城地产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2、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均为大悦城地产的内部资源及/或外部债务融资。

  3、协议安排的先决条件及生效

  协议安排尚需满足或豁免(如适用)若干条件后方可生效,且对大悦城地产及所有股东具有约束力。具体条件请参阅大悦城地产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在行业周期性发展的影响下,大悦城地产的市场表现呈现出阶段性波动,流动性亦随之承压。本次交易是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战略举措,将显著优化公司治理框架,整合组织架构与股权结构,为提升管理决策效能建立更坚实的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厚对大悦城地产的权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时,本次交易将有效增强本公司对旗下资产的统筹配置能力,促进不同业务板块及项目间资源优化配置,释放协同潜力,发挥资源聚合效益,有力提升本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核心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及高质量发展。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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