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8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8日
至202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8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二)登记时间
2025年8月2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29388
电子邮箱:dshbgs@tianneng.com
联系人:胡敏翔、佘芳蕾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注册规模以公司收到监管部门同意注册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予以确定;
2、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在发行前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3、发行时间:监管部门同意注册之日起的注册有效期内;
4、发行方式:采取公开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面向专业投资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发行利率:发行时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参照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款项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的,则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发行价格、承销方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就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制定、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4、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债券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票面利率调整(如有)、赎回及回售(如有)等事宜。
5、办理与公司债券发行、兑付兑息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注册发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5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申请注册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和注册,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08月0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天任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7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注册规模以公司收到监管部门同意注册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予以确定;
2、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在发行前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3、发行时间:监管部门同意注册之日起的注册有效期内;
4、发行方式:采取公开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面向专业投资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发行利率:发行时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参照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款项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的,则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发行价格、承销方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就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制定、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4、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债券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票面利率调整(如有)、赎回及回售(如有)等事宜。
5、办理与公司债券发行、兑付兑息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08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01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08月0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7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注册规模以公司收到监管部门同意注册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予以确定;
2、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在发行前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3、发行时间:监管部门同意注册之日起的注册有效期内;
4、发行方式:采取公开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面向专业投资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发行利率:发行时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参照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款项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的,则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发行价格、承销方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就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制定、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4、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债券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票面利率调整(如有)、赎回及回售(如有)等事宜。
5、办理与公司债券发行、兑付兑息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制定《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配套制度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配套制度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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