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0,366股,占公司总股本721,289,794股的比例为0.03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40元/股,最低价为4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7,716.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

  至2025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请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8月15日北京时间9:3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楼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也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5年8月15日17:00时,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登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楼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801916

  传真:021-50801386

  邮箱:cathaybiotech_info@cathaybiotech.com

  联系人:臧慧卿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赛生物”)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届选举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因公司拟修改章程取消监事会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同意提名XIUCAI LIU(刘修才)先生、邓伟栋先生、卢奕扬先生、臧慧卿女士、杨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向阳女士、商建刚先生、连立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向阳女生、连立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向阳女士、商建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连立帅先生将尽快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培训。

  综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附件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XIUCAI LIU(刘修才)先生,1957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近代化学系理学学士,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理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美国威斯康星大学-Milwaukee分校生物化学博士,耶鲁大学医学院药学系博士后,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系博士后;美中医药开发协会(SAPA)创始人及首届会长;2018年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1994年6月任美国山度士(Sandoz)药物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博士后导师;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北大四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任北京大学博士后导师,从事抗肝硬化药物、抗败血症药物和抗癌药物的机理研究;1997年4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泰纤的前身)董事长;2000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凯赛有限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XIUCAI LIU(刘修才)家庭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邓伟栋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职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中国南山集团、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后历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现任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凯赛生物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卢奕扬先生,1979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研究生。曾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项目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开发部经理、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凯赛生物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臧慧卿女士,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硕士。1995年8月至1999年7月,任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提取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凯赛有限研发工程师、CEO技术助理;2014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凯赛有限知识产权部总监、管理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杨晨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工学博士;2013年7月至2019年4月任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9年5月至今历任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生物化学部首席科学家、副总裁,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向阳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本科、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苏州大学管理学博士。1993年7月至1997年3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镇江公司财务科财务;1997年3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导师;2021年5月至今,任上海艾森营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商建刚先生,1976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科本科、复旦大学JM专业硕士。曾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连立帅先生,1986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获复旦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会计学系讲师,现任东师范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系系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