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5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派固废”)提供担保。本次公司仅为持有的控股孙公司金派固废51%的股权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该孙公司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金派固废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为金派固废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对象: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便于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因本议案与全体董事相关,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一)、(二)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等相关事宜。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派固废”),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控股孙公司金派固废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申请的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贷款授信额度为26,000万元,公司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60万元。
2025年8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8月24日
3.注册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071号
4.法定代表人:路胜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环境治理业;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矿石化验;金属材料、矿产品、文化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建材、化工产品、家庭用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金派固废100%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金派固废51%股权。
8.与公司关系:金派固废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3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10.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金派固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金派固废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按持股比例51%提供担保,拟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目前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担保条款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保证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60万元;
4.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仅为持有的控股孙公司金派固废51%的股权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该孙公司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金派固废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为金派固废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1,829.3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原证券事务代表张菁菁女士因公司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张菁菁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菁菁女士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娟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电话:010-88146320
传真: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王娟女士简历
王娟,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经营管理部经理、财务中心经营部经理、总裁办公室经理等职务,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娟女士持有公司5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0038%,均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需回购注销;王娟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若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对象: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便于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因本议案与全体监事相关,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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