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杨兴礼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月荣、杨明泰(以下合计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均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兴礼与其女儿杨月荣、儿子杨明泰系一致行动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杨月荣、杨明泰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两人合计买入1,179,500股,合计卖出887,000股。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股东变动达到1%的情形,具体交易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监管局对公司股东杨兴礼

  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74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决定的主要内容

  “杨兴礼、杨明泰、杨月荣:

  近期,杨兴礼在持股达到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以后,一致行动人杨明泰、杨月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大洋生物股份。你们在合计持股增加百分之一时,未及时将该事实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三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尽快将持股变动信息告知上市公司并公告,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股票交易规范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其他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股东,并提醒股东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到决定的事项不涉及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三、 备查文件

  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