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8月5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765.9962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0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5年7月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5年7月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5年7月1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2025年8月5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7月21日。

  2.授予数量:1,765.9962万份。

  3.授予人数:10人。

  4.授予数量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行权价格:12.84元/份,如后续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情形,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可行权期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17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45个月、57个月、69个月、81个月、93个月、105个月。

  (3)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8.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5-2033年,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数据库自主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各年度基准业绩为经审计各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库自主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与以5亿元为基数复合增长10%计算确定的“数据库自主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5×1.1^(行权期期数-1),两者取孰高值。

  

  各行权期内,公司根据上述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卓越(A+)、优秀(A)、良好(B)、及格(C)和不及格(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个人当年度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海量数据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六期行权):1000000882、1000000883、1000000884、1000000885、1000000886、1000000887;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8月5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765.9962万份;

  5、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0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21日,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