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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中欣氟材,证券代码:002915)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已披露了公司涉及“聚醚醚酮(PEEK)概念板块”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44),预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89万元–608.09万元,业绩同比实现扭亏为盈,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该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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