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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0

  

  安高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大股东安高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高国际”)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434,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6日,公司收到安高国际的书面减持告知函,安高国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大股东安高国际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2018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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