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星期四)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韩江龙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8号),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等文件,并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相较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之外,上市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文字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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