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范庆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隆管理共持有公司股份141,388,4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截至2025年7月31日251,853,845股,以下简称“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为246,984,075股的股份比例为57.2460%(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份比例为56.1391%)。股份来源为IPO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3、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惠隆管理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92,825股,即减持不超过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的0.7664%(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份比例为0.751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份比例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现将惠隆管理减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5年7月31日,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隆管理共持有公司股份141,388,4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为246,984,075股的股份比例为57.2460%(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份比例为56.1391%)。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公司第一大股东范庆伟、第三大股东范玉隆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上述公司股东间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为公司股东范庆伟持有公司的法人股东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2、惠隆管理股东及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除范庆伟、迟娜娜、张会亭及郭成尼外,其他人员均不属于公司董监高人员。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主要基于惠隆管理部分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该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惠隆管理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92,825股,即减持不超过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的0.7664%(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份比例为0.7516%)。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股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或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或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惠隆管理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如下表所示:
注:具体减持情况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三、持股的股东惠隆管理承诺
惠隆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锁定期延长则相应顺延,下同),本公司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伟隆阀门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伟隆阀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③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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