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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股东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证科创”)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航证科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47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航证科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航证科创基本情况

  

  (二) 航证科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 航证科创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航证科创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卓航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本次减持情况与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航证科创仍处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航证科创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超卓航科

  股票代码:6882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138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中航产融大厦32层3208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8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超卓航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航证科创因其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96,033股,减持比例拟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92,066股,减持比例拟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航证科创持有公司5,674,1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332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5年8月7日,航证科创共计减持了公司股票1,1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28%。

  本次权益变动后,航证科创持有公司4,479,9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李勇强

  签署日期:2025年8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李勇强

  签署时间: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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