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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履行担保代偿债务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永新县傲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傲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永新傲顺无力偿还,于2025年8月7日为其代偿欠款本金1,000万元。

  ● 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子公司作为担保人,将继续履行担保责任,代偿剩余的本金和利息,后续代偿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万元。

  ● 本次代偿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末根据预计可能的损失金额足额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傲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与相关各方签订还款协议,为永新傲顺等子公司与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万丰”)生猪购销合同下未履行的债务本金和利息(本金为23,5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井冈山市傲新华富育种有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也于同日与相关各方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为前述永新傲顺等子公司与赣州万丰生猪购销合同下未履行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详见《2024年12月公司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根据漳州市中院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处置资产,将永新傲顺等子公司剥离进入信托,自2024年12月31日起,永新傲顺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因此前述担保事项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对剥离子公司担保的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在重整程序中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1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永新县傲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浩

  成立日期:2021年2月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里田镇里西村祥源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畜禽粪污处理,牲畜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厦门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永新傲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永新傲顺目前已经停止经营,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新傲顺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永新傲顺于2025年4月30日被永新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的最新进展

  由于永新傲顺未按还款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赣州万丰于2025年7月向赣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永新傲顺等债务人支付欠款本金29,092,735.86元及利息,担保人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傲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欠款本金23,500,000元及利息(暂计至2025年6月30日为2,082,957.04元;自2025年7月1日起,利息以欠款本金23,500,000元为基数,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的连带清偿责任,担保人井冈山市傲新华富育种有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欠款本金5,592,735.86元及利息(暂计至2025年6月30日为2,020,129.95元;自2025年7月1日起,利息以欠款本金5,592,735.86元为基数,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的连带清偿责任。赣州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了调解书(赣仲字(2025)第345号),确认赣州万丰的前述请求,相关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同日签字生效。

  鉴于永新傲顺已无偿还能力,无法按调解协议归还欠款,根据调解协议的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8月7日部分履行担保责任,代偿欠款本金1,000万元。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子公司作为担保人,将继续履行担保责任,代偿欠款剩余的本金和利息。

  四、履行担保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针对该担保事项,公司2024年末已根据预计可能的损失金额计提预计负债31,189,561.86元。公司在履行担保责任代偿上述款项后,将形成对永新傲顺的债权,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法对永新傲顺采取追偿措施,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100,04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9%;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49,080.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09%;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5,228.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2%;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43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6%。其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31,040.94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55,208.49万元,其中:47,612.33万元逾期款项系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已剥离至信托平台子公司在剥离前提供担保所产生,相关担保事项的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在重整程序中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13);185.92万元逾期款项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针对下游客户的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专门应对措施,总体担保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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