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8月8日。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议程安排等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确定。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6日
至2025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将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名称: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A股股东名册主动提醒A股股东参会投票,向A股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A股股东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8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邮寄或专人递送的方式送至成都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2103室)。
自然人股东登记资料: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机构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机构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2103室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160295
邮箱:ir@bocd.com.cn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法人股东
委托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关联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增持计划进展
暨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增持计划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增持计划公告》,成都银行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企业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欣天颐”),拟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成都银行A股普通股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成都银行除权除息后的历史最高股价17.59元/股,在上述增持价格上限范围内,两家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9,588,706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4,238,435,356股)的比例不超过1.878%;合计不低于39,794,353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0.939%。
自2025年7月9日增持计划进展公告披露以来,因成都银行股价持续超过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上限,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仍未增持成都银行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期间增持进展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 增持计划调整方案
由于成都银行股价持续超过原增持计划设定的价格上限,为积极履行公开承诺,传递对成都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积极支持成都银行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国资委及增持主体拟对原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增持数量或金额、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等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确保能够继续实施增持。
上述增持计划调整方案已经成都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已经成都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年修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有关规定,该增持计划调整方案尚需提交成都银行股东大会审议,待成都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计划调整方案未通过成都银行股东大会审议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2家企业,增持主体与成都银行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子金控”)、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协成”)均为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企业。
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及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其他成都银行股东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情况如下:
(二)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情况
2024年12月10日,成都欣天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成都银行5,180,000股,占截至2024年12月10日成都银行收盘总股本的0.13%,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银行总股本的0.12%。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展
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本次计划使用其自有资金,拟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成都银行A股普通股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成都银行除权除息后的历史最高股价17.59元/股,在上述增持价格上限范围内,两家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9,588,706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4,238,435,356股)的比例不超过1.878%;合计不低于39,794,353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0.939%。具体内容详见成都银行于2025年4月9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增持计划公告》。
自2025年7月9日增持计划进展公告披露以来,因成都银行股价持续超过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上限,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仍未增持成都银行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期间增持进展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三、增持计划调整方案
由于成都银行股价持续超过原增持计划设定的价格上限,为积极履行公开承诺,传递对成都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积极支持成都银行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国资委及增持主体拟对原增持计划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确保能够继续实施增持。调整方案如下: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变更前:增持价格不超过成都银行除权除息后的历史最高股价17.59元/股。
变更后: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成都银行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变更前: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两家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39,794,353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4,238,435,356股)的比例不低于0.939%;合计不超过79,588,706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878%。
变更后: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两家增持主体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69,998.27万元,合计不高于139,996.53万元。其中,成都欣天颐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4,732.45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9,464.89万元;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265.82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531.64万元。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变更前: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
变更后:拟延期6个月,即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
除上述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增持计划调整方案已经成都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已经成都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年修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相关规定,上述调整方案尚需提交成都银行股东大会审议,待成都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计划调整方案未通过成都银行股东大会审议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成都市国资委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成都市国资委控制的成都银行股份比例在30%至50%范围,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成都市国资委控制的市属国企股东增持比例将合计不超过2%;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成都银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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