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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绍思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5-040)。

  会议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5,58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5,580万元,用于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项目建设。

  二、关于为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5-041)。

  为降低财务成本,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64,836万元额度的融资,用于置换马依西一井项目原有项目贷款,根据授信条件,会议同意公司为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164,836万元额度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和融资利率等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与融资期限一致,贷款置换后,公司为马依西一井项目原有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随之消灭,同时,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马依西一井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副董事长2023年度任期激励考核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公司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杨德金先生2023年度任期激励考核兑现为16.30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任期激励考核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任期激励考核兑现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4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镇宁公司”)。

  ● 增资金额:5,580万元。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新能源镇宁公司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新能源镇宁公司投资建设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7,917万元。为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按照不低于20%的项目资本金要求,公司拟向新能源镇宁公司增加投资5,580万元。

  (二)本次增资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9)。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能源镇宁公司概况

  (一)新能源镇宁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年10月8日

  3.注册资本:6,9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勇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地热资源开采;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新能源镇宁公司资产总额29,010.48万元,负债总额23,250.31万元,净资产5,760.17万元。2025年1-3月,新能源镇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29万元,净利润105.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投资项目情况

  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项目建设容量为50MW,安装10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最终机型及单机容量通过设备招标确定),项目总投资为27,91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8。

  三、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

  根据《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增资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二)增资金额

  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5,580万元,认缴新能源镇宁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58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能源镇宁公司注册资本为12,48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增资用途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EPC 工程款、土地租赁款及其他费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4%。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新能源镇宁公司100%股权。

  2.本次增加投资用于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公司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多能互补、深度融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盘江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4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依公司”),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64,836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64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马依公司以其持有的马依西一井采矿权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马依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64,836万元额度的融资,用于置换马依西一井项目原有项目贷款。根据授信条件,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马依公司以其持有的马依西一井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贷款置换后,公司为马依西一井项目原有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随之消灭。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1月19日

  3.注册资本:15.2亿元

  4.法定代表人:段勇信

  5.主营业务:煤炭开采与销售等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73.51%,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42%,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持股6.07%。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马依公司资产总额397,292.37万元,负债总额345,598.0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1,694.36万元。2025年1-3月,马依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0.78万元,净利润-5,039.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马依公司的融资进展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依法依规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马依公司本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64,836万元额度的融资,融资期限5年-15年,用于置换马依西一井项目原项目贷款,融资利率更低,可以有效降低马依公司财务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根据金融机构授信条件,公司为马依公司164,836万元额度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融资期限一致。贷款置换后,公司为马依西一井项目原有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随之消灭。同时,马依公司以其持有的马依西一井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马依西一井采矿权处于抵押状态,待马依公司本次项目贷款置换清偿后解除抵押。根据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禧资矿评字〔2025〕第027号),马依西一井采矿权在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30.38亿元,覆盖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

  为降低财务成本,马依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64,836万元额度的融资,用于置换马依西一井项目原有项目贷款,根据授信条件,会议同意公司为马依公司164,836万元额度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和融资利率等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与融资期限一致,贷款置换后,公司为马依西一井项目原有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随之消灭,同时,马依公司以其持有的马依西一井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2.27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6%。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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