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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段拥政先生委托董事周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长赵治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暨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形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15.33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弘景光电中山火炬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15.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7.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同时,公司拟在中山市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与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代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招商引资洽谈、园区服务等相应职责)签订《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重要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如因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等情况,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形象,公司拟在中山市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起拍价格以中山市相关部门会审报市政府批准后为准,土地出让价最终以建设用地公开交易成交价格为准;公开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税收和费用按国家政策、土地挂牌出让标书的约定执行),并新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15.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7.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暨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15.33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参与土地竞拍、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项目监管合同、签署项目建设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

  (三)本项目将分阶段进行,2025年预计投入金额为1.5亿元,后期将按公司实际需求及项目进展情况逐步投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稳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约为4.17亿元,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能为本次项目建设提供所需资金。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健波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46,087万元

  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兴业路1号

  协议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直接持有公司0.6766%的股份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暂定)

  2、项目选址:项目拟选址中山市内约75亩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标明的面积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研发大楼、生产厂房、宿舍楼

  (二)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山市购地类产业项目的准入审批。

  (2)甲方协助完善项目选址用地的建设用地公开交易手续,以便乙方依法参加公开竞拍。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在获得市政府批复同意准入后,须依规定参加土地挂牌竞价,举牌应价。并由乙方承担项目拍地、运营、履约监管责任。

  (2)乙方成功竞拍土地后,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并接受监管。

  (3)乙方依法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根据相关约定投资建设,按时开、竣工,投产、达产并缴纳税收。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乙方在签订投资协议后未实际参与土地竞拍的,协议自行终止,并需承担违约责任。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四、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形象,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基础。本次投资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公司将根据建设进度分阶段逐步投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如因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等情况,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信函或邮件在2025年8月2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邮箱。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琼芸

  电话:0760-88589678

  传真:0760-88586578

  邮箱:IR@hongjing-optech.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79”,投票简称为“弘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出席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本委托书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多页,请加盖骑缝章)。

  2、请在“委托人持有股数”一栏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4、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附件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上述内容,姓名或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3、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4、登记时间内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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