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17,828,301股的0.22%,回购价格为3.469元/股,系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323.6577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已于2025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7,828,301股变更为416,895,301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人员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五)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七)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次日披露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次日披露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80万股。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余激励对象66人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9.50万股。
综上,公司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含当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日(不含当日)止,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满两年未满三年,按两年期计息,对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2.10%。因此,回购价格=3.31×(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的天数÷365天)=3.31×(1+2.10%×836÷365)≈3.469元/股。
综上,公司相应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回购价格为3.469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323.657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5)第000018号),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7月7日止,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3,236,577.00元(其中含利息148,347.00元),并因此减少股本人民币933,000.00元。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进行了与减资相关的会计处理,减少股本人民币933,000.00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16,895,301元,比申请变更前减少人民币933,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1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417,828,301股变更为416,895,301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就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调整资本公积和管理费用;减少公司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具体影响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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