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20 公司简称:永和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童建国先生(简历附后)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监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合规运营中的职能,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胡继荣先生、余锋先生、李清伟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推举会计专业人士胡继荣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前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
童建国先生简历
童建国先生,1963年出生,男,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5月至1994年7月,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1994年8月至1998年9月,任衢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1998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衢州市衢化永和化工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2年8月,任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胡继荣先生简历
胡继荣先生,男,1956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扬州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助教、扬州大学商学院讲师,其后历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IPO)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余锋先生简历
余锋先生,1974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8月至2008年5月,历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工艺员、工艺组长;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任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氯甲烷主管;2009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清伟先生简历
李清伟先生,1963出生,男,法学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助教,后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2023年1月至今,任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兼职);2024年11月至今,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72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023,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702,5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320,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6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7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67,437.0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32,562.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7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5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72号《关于同意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368,421股,发行价格1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735,9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836,196.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0,163,802.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7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系在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实施,2021年7月23日,公司、邵武永和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募投项目系在邵武永和实施,公司、邵武永和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永和”)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300,163,848.93元,其中包括理财资金170,000,000.00元。
三、202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819.5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资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已于2022年完成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86.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资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完成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520.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4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已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为17,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每7天到期一次,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情况转出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募投项目处在建设与陆续投产期,尚未达产。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募投项目处在建设与陆续投产期,尚未达产。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尚处在建设中,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的投资总金额由30,661.57万元调整至37,711.78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涉及调整。同时,对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披露,项目有关的可研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9.18%(所得税后),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15万吨含氟聚合物产品、4万吨二氟甲烷、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7万吨一氯甲烷、9万吨无水氯化钙、1.5万吨六氟丙烯、2万吨回收制冷剂、0.05万吨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的生产能力。
截至2025年6月30日,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无水氢氟酸、4万吨二氟甲烷、6万吨无水氯化钙、1万吨六氟丙烯、0.75万吨聚全氟乙丙烯、0.4万吨聚四氟乙烯乳液、0.6万吨聚四氟乙烯树脂、0.05万吨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配套中间产品生产装置2.8万吨四氟乙烯、4.4万吨二氟一氯甲烷、7万吨一氯甲烷装置以及相应公用辅助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投产, 一期2万吨回收制冷剂产线及二期0.5万吨六氟丙烯已投入试生产,二期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及其他项目尚未投产。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并减银行手续费后的投入。
注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披露,项目有关的可研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9.18%(所得税后),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15万吨含氟聚合物产品、4万吨二氟甲烷、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7万吨一氯甲烷、9万吨无水氯化钙、1.5万吨六氟丙烯、2万吨回收制冷剂、0.05万吨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的生产能力。
截至2025年6月30日,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无水氢氟酸、4万吨二氟甲烷、6万吨无水氯化钙、1万吨六氟丙烯、0.75万吨聚全氟乙丙烯、0.4万吨聚四氟乙烯乳液、0.6万吨聚四氟乙烯树脂、0.05万吨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配套中间产品生产装置2.8万吨四氟乙烯、4.4万吨二氟一氯甲烷、7万吨一氯甲烷装置以及相应公用辅助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投产,一期2万吨回收制冷剂产线及二期0.5万吨六氟丙烯已投入试生产,二期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及其他项目尚未投产。
注3: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披露,项目有关的可研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9.48%(所得税后),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万吨聚偏氟乙烯和0.3万吨六氟环氧丙烷的生产能力。截至2025年6月30日,0.5万吨聚偏氟乙烯和0.15万吨六氟环氧丙烷均已投入试生产。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及部分产品库存增加引致,氟碳化学品产销量包含不在配额管理范围内的原料用途和贸易性质的数量。
注2:公司仅用作下游产品原料不对外销售的产品(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生产部分)、TFE)报告期未列入全年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注3:报告期内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大类产品的产销量较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上年基数较低,本年全氟己酮等产品产销量的增长。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只(不含税)
三、 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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