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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7)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6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德赛西威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航发控制(000738)、华利集团(300979)、领益智造(00260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华,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强邦新材(001279)、莱斯信息(68863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运辉、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华、项目质量复核人廖传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57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目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5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因董事长高大鹏先生有其他事项安排冲突无法现场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本次实到9人,其中董事高大鹏先生、姜捷先生、罗翔先生,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和徐焕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7)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58)。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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