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35,575,268.89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各方达成调解,本次调解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于2024年1月对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等被告就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24年12月收到杭州中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初3号〕。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5日受理,案号为〔(2025)浙民终43号〕。

  上述诉讼基本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12月25日、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第2024-001、2024-083、2025-003号公告。

  近日,中大租赁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浙民终43号〕,在二审诉讼中,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

  二、二审调解情况

  《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南方同正应向中大租赁支付的金额为183,783,928.86元,其中未偿还本金为147,678,762.08元,未偿还利息为36,105,166.78元,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若2025年12月31日未能清偿全部债务本息,则自2026年1月1日起债务利息以五年期LPR计算。

  二、南方同正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向中大租赁支付5000万元现金,如未能按时履行,中大租赁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南方同正持有的已质押给中大租赁的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权及600万送配股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偿还中大租赁。

  四、自2025年8月31日起,登记在金元顺安基金名下的13082500股海南海药股票处置权交由中大租赁,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该股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计算抵偿债务本息金额。

  五、双方就还款的顺序、方式及期限进行了约定,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赛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悉承、刘畅承担共同连带清偿责任。

  六、一审受理费共1,552,106元,其中南方同正承担1,219,676元、中大租赁承担332,430元;中大租赁支付的保全费5,000元、保险费84,580元及律师费350,000元由南方同正承担,二审上诉费由南方同正承担,减半收取609,838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各方达成调解,本次调解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