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3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8月11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5《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91,591,163.55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6《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减资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债权55,000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减资94,000万元,其中对应减少注册资本为62,666.67万元,减少资本公积31,333.33万元,减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22,263.76万元,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仍然持有100%股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减资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2025年原有授信额度4亿元基础上,申请新增授信额度2亿元,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申请2025年授信额度合计为6亿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清算注销登记等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8《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5,173.61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富能源”)就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1号)的核准,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27,617,59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18.10元,扣除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995,865.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04,052.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588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29日到位,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8,301.8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148,200.41万元的差额101.47万元系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1、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7,663.09万元;其中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5,874.52万元,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788.57万元;2、截至2025年6月30日,支付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101.47万元,均为2023年度支付;3、支付账户开户费、管理费及手续费0.06万元,其中2023年度支付账户开户费、管理费及手续费0.04万元,2024年度支付账户开户费、管理费及手续费0.02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886.09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48.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于2023年7月12日在石河子市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绿能”)、恒泰长财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于2023年7月12日在石河子市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7,663.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387.33万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47万元,合计置换83,408.8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协定存款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879.6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涉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附表1: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为年上网电量7.64亿千瓦时,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6.22%。2025年度1-6月实现上网电量31,520万千瓦时,实现的效益(所得税前)-48.30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2025年光伏电价执行市场化电价,且该项目运行时间较短,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较高,致使项目当期未能达到原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8月11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5《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91,591,163.55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6《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减资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债权55,000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减资94,000万元,其中对应减少注册资本为62,666.67万元,减少资本公积31,333.33万元,减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22,263.76万元,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仍然持有100%股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减资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2025年原有授信额度4亿元基础上,申请新增授信额度2亿元,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申请2025年授信额度合计为6亿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清算注销登记等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8《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5,173.61万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4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
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91,591,163.5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表格中数据:负数为损失,正数为转回数。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1,591,163.55元,减少了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1,591,163.55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87%。
三、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减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和减资概况
基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绿能”)进行增资,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售电”)进行减资。
天富绿能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公司以对天富绿能的债权55,000万元对天富绿能增资,天富绿能增加注册资本5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天富绿能的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公司仍然持有其100%股权。
天富售电的注册资本为84,930.43万人民币。公司本次对天富售电减资94,000万元,其中对应减少注册资本为62,666.67万元,减少资本公积31,333.33万元,减资完成后天富售电的注册资本为22,263.77万元,公司仍然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减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债权55,000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减资94,000万元,其中对应减少注册资本为62,666.67万元,减少资本公积31,333.33万元,减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22,263.76万元,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仍然持有10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减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全资子公司减资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增资、减资事项需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减资变更登记手续,以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增资、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天富绿能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3月4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下野地镇五小区(中南)老检察院办公室三楼33号
法定代表人:徐海军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等。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天富绿能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绿能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天富售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7月7日
注册资本:84,930.4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城区5小区西一路47号
法定代表人:殷辉
经营范围:从事购售电业务;火力发电;供热;电力工程及运行维护服务;电力设备维修;电力器材的销售、租赁;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减资前后,天富售电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售电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本次子公司增资、减资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减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考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本次增资、减资事项对天富绿能和天富售电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天富绿能和天富售电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减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
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特纤”)拟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富特纤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系公司与厦门榕兴超细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出资3,200万元,持股比例80%,厦门榕兴超细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20%。天富特纤主要经营范围为纸、保温材料、纤维等生产与销售,因该项目一直未达产,鉴于公司停歇业多年,无人员、无资金、无资产,无法清偿债务,按照国资国企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天富特纤现拟通过法律途径破产清算。
公司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富特纤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清算注销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 天富特纤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幸福路98-1号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纸、保温材料、纤维、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厦门榕兴超细纤维制造有限公司持股20%。
天富特纤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特纤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如法院裁定受理本次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天富特纤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天富特纤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天富特纤申请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鉴于本次破产清算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经公开招标,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屯华能”)中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融清洁”)所属的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18.34GW新能源--天富国华兵地融合玛纳斯县3GW光伏项目(一期1GW工程-中新建电力0.7GW)二标段,因原规划线路变更,现需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为5,173.61万元。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2,456.88万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开招标,奎屯华能中标公司控股子公司兵融清洁所属的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18.34GW新能源--天富国华兵地融合玛纳斯县3GW光伏项目(一期1GW工程-中新建电力0.7GW)二标段,该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项目,由牵头方奎屯华能施工部分金额为47,105.46万元,由成员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施工部分金额为310万元,合计47,415.46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披露《关于关联方中标控股子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临085)。
原合同规划采用同塔双回路架空线及电缆相结合敷设方式,后经现场踏勘及国土核查,原规划线路需经过沙漠公园、地方公益墓地、光伏园区及升压站;为避开前述路径及基本农田等区域,重新设计集电线路路径,全线采用电缆敷设,需增加原合同金额。
为保障项目后续建设的顺利进行,经三方协商同意,兵融清洁拟与奎屯华能、中能建在原有总承包合同基础上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5,173.61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8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等;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等。
奎屯华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奎屯华能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新疆明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奎屯华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补充协议的金额参照经公开招标的《总承包合同》中的价格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牵头方)
承包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方)
(二)增补合同金额:51,736,137.98元
(三)本补充协议仅为主合同金额增加,未涉及事项均同主合同约定执行。
(四)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是为保障光伏项目后续建设的顺利进行,未来光伏项目建成有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是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前期公开招标的《总承包合同》执行,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5,173.61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是为保障光伏项目后续建设的顺利进行,增补金额为5,173.61万元,其参照《总承包合同》中的价格执行,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5,173.61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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