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盘活资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湖南金时”)100%股权。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以评估价值为依据,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为40,502.0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确定最终意向受让方后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受让方为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概况
2.主要财务指标
3.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持有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无形资产采用市场法确定其公允价值。经评估,标的公司的账面价值为37,949.23万元,公允价值净额为40,502.05万元,增值率为6.73%。
4.湖南金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金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拟在不低于公允价值净额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首次挂牌价为40,502.05万元。若首次挂牌公告期结束后,仍未征集到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所申请下一轮挂牌转让程序,后续每轮挂牌价格为前一次挂牌底价降价15%后的价格(即第二次挂牌价在初次挂牌价的基础上降价15%,第三次挂牌价在第二次挂牌价的基础上降价15%,以此类推)。每次挂牌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保留终止挂牌的权利。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交易标的交付情况等协议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七、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挂牌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是基于对闲置资产的处置,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有利于减轻上市公司负担并回笼资金,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受让方、成交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需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南金时100%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3.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李海坚先生、李文秀女士、郑春燕女士、马腾先生、方勇先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向子、孙公司金时恒鼎、金时新能、金时中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100%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应部门负责办理本次湖南金时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或终止挂牌、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挂牌价格、办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3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支持,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综合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应收账款无追索权明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金额与借贷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本次拟新增的担保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四川金时恒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恒鼎”)、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新能”)、金时中能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中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可根据上述子、孙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金时恒鼎
2.金时新能
3.金时中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金时恒鼎、金时新能、金时中能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3,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6%;已提供的累计担保金额为1,127.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9%。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向子、孙公司金时恒鼎、金时新能、金时中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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