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05,场内简称:储能电池ETF广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15:00。2025年8月1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本基金已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5年8月12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本公告发布日(2025年8月13日)上午10:30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3.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召开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现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134,C类基金代码:009955,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15:00。2025年8月12日,在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761,684.5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7,379,229.70份的50.9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761,684.59份基金份额同意,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5年8月12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2025年7月4日在《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现有规定持续运作,本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等保持不变。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 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了解相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