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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产能建设的资金需求,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拟向公司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申请借款人民币10亿元,并由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本次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一)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面向国家半导体行业的重大战略需求,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启动实施“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产能升级项目”,在上海、太原两地建设新增60万片/月的300mm半导体硅片产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产能升级项目的公告》。为满足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昇拟向公司股东国盛集团申请借款人民币10亿元。

  国盛集团持有公司5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87%,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事项

  公司将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上海新昇的义务、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海涛、徐怡婷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各方协商,公司拟就本次借款向国盛集团出具《担保函》,主要内容包括:

  1、同意为主合同项下上海新昇的义务、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3、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四、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87%,为公司关联方。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国盛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6日,法定代表人叶劲松,注册资本2,006,6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137号3幢1楼。其经营范围为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五、 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借款为上海新昇结合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国盛集团提出的借款申请。本次借款的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国盛集团的实际资金成本和公司的融资成本,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方: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方: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借款额度与用途: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需专款专用于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产能升级建设,不得挪为它用。

  2、借款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自贷款方向借款方放款借款之日起一年,或在一年期之前双方就国盛集团增资上海新昇签署增资协议并完成增资相关工商变更之日,或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的日期止。

  3、借款利息: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按用款日数计息。借款方应按季度向贷款方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公历20日。

  4、还款:借款方需按合同约定(或按双方约定的日期)一次性归还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贷款方有权将已发放的借款本金以债转股的形式转换为贷款方对借款方的增资,以取得相应的增资部分股权。

  5、生效前提:(1)本次借款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批准;(2)本次借款经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国盛集团借款专用于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产能升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需求,将可进一步加快300mm半导体硅片的产能建设和技术能力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巩固国内领先地位扩大优势,并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被担保对象上海新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资产信用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借款为上海新昇结合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国盛集团提出的借款申请。本次借款的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国盛集团的实际资金成本和公司的融资成本,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海涛、徐怡婷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考虑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2,103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担保342,103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56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73.35%和30.82%。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8日

  至202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者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9:00-11:30,14:00-16: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8月22日16: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邮编:201306

  电话:021-52589038

  邮箱:pr@sh-nsig.com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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