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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A股代码:688505                                              公司简称:复旦张江

  公司H股代码:01349                                               公司简称:复旦张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全文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9,877户,其中:A股19,737户,H股140户;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联交所全资附属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的本公司H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上表中其持股数剔除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70,564,000股H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客户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注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142,560股,其中持有公司A股股份(人民币普通股)139,578,560股,持有公司H股股份(境外上市外资股)70,564,000股。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联交所全资附属公司,其所持股份为通过沪港通代客户持有的本公司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抗肿瘤药物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商品名:里葆多?)于2024年首次被纳入国家集采目录,依据本次集采的规则以及市场竞争格局的改变,导致里葆多?的销售策略和销售价格需在执行期间(即各品种各地采购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执行期间”)进行调整。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按照各省份对于未中选产品的规则和要求,陆续调整、梯度降低该药物的市场零售价格,相比此前中标价格降价幅度不低于35%。作为公司主要药品,在面临本次集采未中选后可能导致销售下滑等因素的影响下,里葆多?本次价格调整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及后续执行期间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药品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5-027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2号),同意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676,104.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323,89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50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42,841.5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299,298.82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346,452,613.36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607,011.3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6,957,512.63元,明细见下表:

  

  注: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为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46,452,613.36元(含22,128,718.08元利息收入)以及公司募投项目“收购泰州复旦张江少数股权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1,607,011.32元,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于2020年6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以及于2020年6月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募投项目“生物医药创新研发持续发展项目”所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将其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21907535710633)进行了注销,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

  公司募投项目“收购泰州复旦张江少数股权项目”已结项,且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4年7月将其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5062020060260)进行了注销,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于2020年6月8日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和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6月20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部分。

  

  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5-026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业绩公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作出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业绩公告》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业绩公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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