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为公司以及子公司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道和”)、江油天力新陶碳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新陶”)、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光峰”)、江油天启智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智和”)、天宜上佳(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宜”)、成都瑞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合科技”)、绵阳天宜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天宜”)、北京天宜上佳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科贸”)、常州天启新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新新”)、江苏新毅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毅阳”)、江油天启颐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颐阳”)融资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原有申请20亿元授信额度和15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申请新增公司及子公司2亿元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并在担保申请主体范围内增加北京大地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坤通”)、北京天启芯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芯能”)两家子公司作为被担保主体。本次增加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业务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供应商、客户、第三方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等值2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借款及欠款额度(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并在授信、借款及欠款额度内为公司以及子公司天仁道和、天力新陶、天启光峰、天启智和、天津天宜、瑞合科技、绵阳天宜、天宜科贸、天启新新、新毅阳、天启颐阳、大地坤通、天启芯能提供总计不超过17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因采购或其他生产经营履约义务产生的债务等。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业务方申请授信、借款、欠款额度及提供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因采购或其他生产经营履约义务产生的债务等相关担保具体事项。本次授信及担保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北京大地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北京天启芯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本次增加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借款及欠款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额度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相关业务方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15亿元(不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4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亿元(不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2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1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吴佩芳女士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8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22.27%股份的股东吴佩芳女士,在2025年8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为公司以及子公司天仁道和、天力新陶、天启光峰、天启智和、天津天宜、瑞合科技、绵阳天宜、天宜科贸、天启新新、新毅阳、天启颐阳融资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吴佩芳女士提议公司在原有申请20亿元授信额度和15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申请新增公司及子公司2亿元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并在担保申请主体范围内增加北京大地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启芯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作为被担保主体。本次增加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业务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供应商、客户、第三方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等值2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借款及欠款额度(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并在授信、借款及欠款额度内为公司以及子公司天仁道和、天力新陶、天启光峰、天启智和、天津天宜、瑞合科技、绵阳天宜、天宜科贸、天启新新、新毅阳、天启颐阳、大地坤通、天启芯能提供总计不超过17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因采购或其他生产经营履约义务产生的债务等。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同时,吴佩芳女士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业务方申请授信、借款、欠款额度及提供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因采购或其他生产经营履约义务产生的债务等相关担保具体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8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8月21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及202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