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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2日、8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自2025年8月4日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达到74.03%,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70.56%,公司股票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截止本公告前一交易日收盘,公司股票市盈率(TTM)为28.90、市净率2.98,高于行业市盈率(TTM)17.11、市净率1.80,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波动。鉴于公司股票短期内涨幅较大,股价剔除大盘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后续股票可能存在较大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2日、8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勇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期间2025年8月9日~2025年11月8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除赵勇先生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经营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公司拟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正按照计划组织编制该定期报告。

  四、公司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LNG、CNG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经营基本面及主营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2日、8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自2025年8月4日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达到74.03%,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70.56%,公司股票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截止本公告前一交易日收盘,公司股票市盈率(TTM)为28.90、市净率2.98,高于行业市盈率(TTM)17.11、市净率1.80,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波动。

  鉴于公司股票短期内累计涨幅较大,股价剔除大盘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后续股票可能存在较大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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