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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再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5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31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寨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与激励对象已解除雇佣关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公司业绩条件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14.00万份股权期权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32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8.154元/股,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解除雇佣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8.154元/股,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4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另外,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3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0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0人。

  6、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50万股,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7人。

  7、2024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36.354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154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3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1人。

  10、2025年8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无法完成公司或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下达的业绩考核,激励对象自身提出无法继续担任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所任职务或提出调岗等)、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雇佣或劳务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已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解除雇佣关系,该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0,000股。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人民币363,08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4,611,667股减少至134,591,667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与激励对象已解除雇佣关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35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日

  至2025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

  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

  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2、联系电话:0417-3907770

  3、联系人:王恒

  4、电子邮箱:djdsh@djdsh.com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34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石化科技、大连西中岛鼎新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新仓储”)以及鼎际得化学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3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及是否有反担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拟增加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以及鼎际得化学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融资租赁业务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及是否有反担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鼎新仓储以及鼎际得化学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石化科技560,000万元,鼎新仓储21,000万元,鼎际得化学10,000万元。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将上述担保额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旖旎将同时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不涉及向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为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8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

  (四)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石化科技基本情况

  

  石化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鼎际得化学基本情况

  

  鼎际得化学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被担保方就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公司可持续化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另外,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2.7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33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4.00万份;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00万份。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4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另外,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3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0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0人。

  6、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50万股,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7人。

  7、2024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36.354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154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3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1人。

  10、2025年8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

  1、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780,751,557.18元,较2023年增加3.20%;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132,069.28元,较2023年减少119.77%。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4.0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00万份;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安排符合《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公司业绩条件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14.00万份股权期权的相关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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