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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期权简称:光启 JLC2

  ● 期权代码:037914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22日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7.13元/份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93.02万份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33名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8月15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5日,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22日

  2、首次授予数量:293.02万份

  3、行权价格:37.13元/份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5、首次授予人数:133名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2、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3、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4、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5、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激励对象未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光启 JLC2

  (二)期权代码:037914

  (三)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达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授予日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金。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2日,对首次授予登记的293.02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有关参数取值如下:

  1、标的股价:38.93元/股(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至各行权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9.88%、25.66%、22.85%(深证综指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2.1%、2.75%(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经测算,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为2,082.32万元,则2025年—2028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首次授予日公司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

  注2: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六、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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