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事项概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mmall.jd.com/assets/17932755?publishSource=10)公开拍卖三家公司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1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8日、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8日、2025年7月5日、2025年7月19日、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055/057/059/060/062/064/067/078/081/086/089,2025-002/007/009/017/018/020/022/024/052/054/055/056/057/058/059/060)。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通过查询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mmall.jd.com/assets/17932755?publishSource=10)获悉,三家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8月14日10时至2025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第1次拍卖L-赖氨酸盐酸盐、第4次拍卖磷酸氢二钾,拍卖结果如下:
上述成功拍出的标的物L-赖氨酸盐酸盐属于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厂区的部分库存资产。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309056558)竞买公告相关内容显示:(1)因赖氨酸暂无法确定具体数量,本次拍卖重量以现场实际称重为准。(2)一经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承诺购买全部赖氨酸,拍卖结束后,以最终成交单价和实际称重数量全部成交,不得反悔,悔拍则没收全部保证金。(3)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立即开始装运,3日内未开始装运的,视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重新发拍。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查封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因宁夏可可美等关联方破产清算事项,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全部库存资产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查封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至破产清算案件终结。在上述期限内,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阻碍执行的行为,否则,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及实控人杨振、杨子江、肖赛平直接或间接持股三家公司。2025年5月,宁乡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卓越投资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卓越投资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味精及原辅料、低值易耗品账面余额合计8,344.83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5.67万元。在法院查封期间,公司对上述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全部库存资产丧失了控制权及处置权。公司对宁夏可可美厂区内存放的库存资产及拍卖所得价款已提出取回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取回申请尚在审核中,尚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库存资产后续能否运回或变现存在不确定性,且部分库存资产存在过期、霉变损耗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若上述被查封的库存资产公司未能有效解决,可能形成资产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具体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被成功拍出的标的物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在交付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在前述法院查封期间,公司对上述被拍卖的标的物丧失了控制权及处置权,无法跟踪后续交付过程及实际交付结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就相关标的物的产权归属等相关问题正跟三家公司管理人进一步沟通,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6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杨衡山、董事莫文科、独立董事陶浩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衡山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莫文科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杨衡山先生和莫文科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因个人原因,陶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陶浩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杨衡山先生、莫文科先生、陶浩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2025年12月14日止。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杨衡山先生、莫文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鉴于陶浩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占比未过半数,且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陶浩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陶浩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衡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衡山先生辞职生效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莫文科先生、陶浩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杨衡山先生、莫文科先生、陶浩先生在担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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