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志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志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陈志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6729265
传真:0512-66163297
电子邮箱:zqb@boamax.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陈志杰先生简历
陈志杰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审计大学审计学专业。2011年7月至2015年3月担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担任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担任江苏爱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担任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主任;2023年6月至2025年4月,担任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4月至今任中科艾克米(扬州)金属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5月至2025年8月,担任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4、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其他说明
根据江苏立青函件告知,本次其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其他说明如下:
(1) 本次冻结事项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 江苏立青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的情况。
(3) 江苏立青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 本次冻结事项可能对控股股东江苏立青的股份处置权产生影响,但不影响其在公司的股东权利的正常行使。
(5) 江苏立青将依法配合相关司法机关执行冻结事项。
本次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志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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