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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欧阳瑞群持有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211,0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6.10%。上述股份系欧阳瑞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3年7月25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欧阳瑞群拟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9,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承诺期限12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如本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欧阳瑞群出于自身资金需求的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欧阳瑞群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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