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28,480,000.00元,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53,0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929,165.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注1:本期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七)。
注2:募集资金结余金额92,485,867.82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0,000,000.00元(详见专项报告三、(四)),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金额12,485,867.82元(详见专项报告二、(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19年7月17日,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内容详见2021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
鉴于公司存放在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110801011401743981)对应的募投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鉴于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南京银行杭州滨江科技支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前述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内容详见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8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24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0,000,000.00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9,415.0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投资建设Arc Muse计算技术引擎增强项目。该项目规划建设时间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额为9,926.33万元,其中使用剩余超募资金9,415.0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补足。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划款5,807,073.38元至一般存款账户。内容详见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内容详见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25,485.92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对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追加17,945.69万元的投资,追加后预计总投资金额为56,402.84万元,其中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587.44万元(含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前,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2,210.9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补足。详见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注4: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5年6月。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
注5: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及客户新增需求,产品正逐步开展客户导入和验证,项目达到预期效益时间晚于预期。
注6: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ArcMuse计算技术引擎增强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7:上表各项数值计算结果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88088 公司简称:虹软科技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总股本401,170,4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43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160,908.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58%。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439,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8,536,072.1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836,010.65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总股本401,170,4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43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160,908.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58%。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439,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上述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董事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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