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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月2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2025年8月18日,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公司已按责令改正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除上述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情形外,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及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触及1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1月25日,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2025年8月18日,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若公司撤销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因公司还存在1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1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30日,因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暨股票复牌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8月19日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 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149,067.82万元被占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因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5年8月12日)届满前未完成改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360,证券简称:*ST华微)于2025年8月1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 公司清收占款及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概述

  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后,持续督促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公司前期已收到上海鹏盛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承诺函》,上海鹏盛提出了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向上市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共计156,695.89万元,其中:上海鹏盛将以分红款抵偿1,105.93万元,并以向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所得资金清偿155,589.96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6月25日,上海鹏盛就转让股份筹措资金事宜与亚东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14,326,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2%)转让给亚东投资,转让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扣减上海鹏盛2023年度、2024年度分红款)及利息共计155,589.96万元,相关款项将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已收到上海鹏盛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已经将上海鹏盛原所持股份对应的2023年度分红款248.62万元和2024年度分红款857.31万元全部抵偿占用资金1,105.93万元;

  2、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公司已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亚东投资支付的155,589.96万元,用于归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占用资金余额(扣除分红抵偿款)及利息155,589.96万元。

  上述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及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达成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相关进展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原控股股东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5年8月18日,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

  三、 公司相关证券复牌的安排

  因公司已在停牌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4条的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360;证券简称:*ST华微)将于2025年8月19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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