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事项
2025年0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尹小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尹小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湖南发展琼湖建材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3公告。
2、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事项
公司于2024年0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蟒电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蟒电公司”)采用协议方式向芷江县自然资源局购买正在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相关政策变化影响,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调整为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经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参考湘康驰房评字(2024)第N03010号评估报告,由芷江县自然资源局以1,076.24万元有偿收回蟒电公司16幢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6,264.33平方米。待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完成相关手续后,依法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为依规完善蟒电公司正在使用的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司于2025年0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有偿收回协议》,并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参与办公及生活用地竞拍和地上房屋建筑物购回等工作。2024年07月,蟒电公司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4年10月,蟒电公司取得芷江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796平方米。
目前,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关条例,收回了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并办理了其中八幢建筑物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除一幢建筑物因安全质量等级不达标需拆除外,其余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2、2024-003、2024-027、2024-029、2024-035、2024-038、2024-051、2025-004公告。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
2025年03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5、2025-006公告。
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称“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湖南发展,证券代码:000722)自2025年03月19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25年04月0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25年04月02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复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待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8、2025-013、2025-015、2025-016、2025-019、2025-039、2025-044、2025-051公告。
5、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蟒电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1,797,271.55元减少至29,700,000.00元,持股比例仍为90%。2025年03月,蟒电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63、2024-064、2025-009公告。
6、关于对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2025年03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147.41万元。2025年04月,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已与湖南银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银盛”)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与湖南银盛、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三方协议》,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10、2025-011、2025-030公告。
7、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事项
2023年08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为项目主体)、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为EPC总承包商)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湖南安装公司向公司提交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后,公司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锁定青海某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
因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同时引入深圳建融新能源与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的EPC方。为推进青海项目建设工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07月11日,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注:深圳建融新能源为新EPC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知情确认函)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一》相关条款约定,2024年07月30日,深圳建融新能源向公司提交了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受托方增补支付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原《合作协议》约定的950万元变更为1,550万元。《补充协议一》正式生效后,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
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依据《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03月31日,受托方增补支付54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1,550万元变更为2,090万元。
2025年03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依据《补充协议三》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受托方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940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由2,090万元变更为3,030万元。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3-037、2023-039、2023-042、2024-036、2024-037、2024-039、2024-052、2024-053、2024-059、2025-010、2025-012、2025-031公告。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均无影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14公告。
9、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04月09日、2025年04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湖南能源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代为培育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红寺堡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二期150万千瓦)项目及湖南省内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05月,公司与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了《代为培育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22、2025-028、2025-038、2025-041公告。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04月09日、2025年04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0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06月18日。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22、2025-024、2025-038、2025-045公告。
11、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
2025年04月,公司收到董事长韩智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韩智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33公告。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
2025年0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志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34、2025-036公告。
1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
2025年0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陈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34、2025-037公告。
1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06月24日、2025年07月1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名称由“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湖南发展”及证券代码“000722”保持不变。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46、2025-047、2025-054、2025-055。
15、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06月24日、2025年07月1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曾令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46、2025-049、2025-054公告。
16、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
2025年0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湖南省长沙市湘科大厦建筑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湘科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0.6579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0.55MW(以施工设计为准),静态总投资约210.53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52、2025-053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志刚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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