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2年6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2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2年7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授予1082.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68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4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5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激励对象离职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该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134万份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未满足个人层面年度考核要求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22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考核年度内个人层面年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因此,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63.861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6.3751万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6.3751万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24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合计66.3751万份股票期权,前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并进行信息披露。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2025年 8月14日、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价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313.95万元,同比增加5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64.04万元,同比增加17.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21.96万元,同比增加18.05%;更多情况可关注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自查说明。
2.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出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及其回复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屈锐征女士、朱晓鸥女士、文芳女士、田志伟先生、韦立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为226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0.9400万份。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因个人层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共计24名,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6.3751万份。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实施完毕2024年年权益分派方案,结合2022年、202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公司总股本由744,466,584股变更为969,018,809股,注册资本由744,466,584.00元变更为969,018,809.00元。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修订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
6.1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3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4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5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7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中子议案6.1至6.2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度修订。
7.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7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8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9关于修订《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0关于修订《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19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2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3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中子议案7.1-7.4、7.6、7.11-7.13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齐勇先生、欧贤华先生、叶桂梁先生、邢洁女士、朱晓鸥女士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8.1选举齐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选举欧贤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3选举叶桂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4选举邢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5选举朱晓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田志伟先生、严青女士、陈麒百先生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田志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田志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严青女士、陈麒百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出具书面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依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每人津贴为10.5万元/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9.1选举田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选举严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3选举陈麒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