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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的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R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 年12 月25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 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 日、2025 年 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69,34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9,342,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以扣除回购证券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54,300 股后的股数 68,88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8,887,7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5 年 6 月 12 日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 29日、2025 年6 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26 元/股(含)。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2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截至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4,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6 %,最高成交价为 79.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4,382,590.3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6 月 6 日、2025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5年8月19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3名,为独立董事夏永先生及游林儒先生、董事储昭立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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