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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 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顺灏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5月12日,公司已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661,75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0%,最高成交价为3.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9,999,808.17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3.49元/股(四舍五入)。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8,661,7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40%。过户股份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8200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04号),截至2025年8月5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189名员工共28,661,750股的认缴股款合计人民币78,533,195.00元(柒仟捌佰伍拾叁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人员、实际认购规模及资金来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8,661,750股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40%,过户价格为2.74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四) 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情况,公司通过回购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661,750股,已全部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40%。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理由如下:

  (一)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持有份额相对较为分散,任意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放弃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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