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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06                                公司简称:百利天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54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19日,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真实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53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朱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专人、书面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经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以2025年3月29日发布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目标进行了相关工作评估,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司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公司下半年将继续积极践行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股东大会授权事项范围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最终发行数量、最终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在发行前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其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判断,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或决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三)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申报、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问询意见。

  (四)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的投资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七)在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八)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相应调整、修订和补充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或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

  (九)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十)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批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文件,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55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3〕1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7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90,4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72,569.7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4,397,430.2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6号)予以确认。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164,522.54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产生的尾差0.4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12日、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利息收入,并已扣除手续费。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2023年度,“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后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2023年度,“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中的4,004.89万元用于“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新子项目,因此“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相应增加;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合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66.91万元;

  注4: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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