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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5日、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第二大股东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5日、8月18日、8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5日、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0万元至-7,000万元,业绩亏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三、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因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五、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涉及上市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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