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5临-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华、苏州恒能、恒能投资、恒力集团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华、苏州恒能、恒能投资、恒力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74,956,511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9.8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2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080,992股,并已于202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861,697,311股增加至970,778,303股。中坤投资持股比例由39.86%被动稀释至35.39%,陈建华持股比例由15.24%被动稀释至13.53%,苏州恒能持股比例由15.24%被动稀释至13.53%,恒能投资持股比例由15.24%被动稀释至13.53%,恒力集团持股比例由4.34%被动稀释至3.8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前的89.93%被动稀释至79.8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华、苏州恒能、恒能投资、恒力集团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华、苏州恒能、恒能投资、恒力集团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权益变动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导致,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亦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5临-087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数量:109,080,992股
发行股票价格:36.67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上市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4、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原则性同意意见;
5、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
6、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7、本次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2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7月3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36.44元/股,该价格为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67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63%。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且符合公司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3、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根据募集资金上限400,0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36.44元/股,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计算得发行股数不超过109,769,484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8,509,193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两者孰低为109,769,484股,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9,769,484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109,080,99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9家,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5、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67,952,612.0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932,047,364.58元。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则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25年8月7日15:00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19家获配投资者将认购资金汇入西南证券的发行专用账户,合计金额3,999,999,976.64元。2025年8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8-12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5年8月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382号)。截至2025年8月7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76.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7,952,612.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32,047,364.5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09,080,992.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822,966,372.58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9,080,99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70,778,303股。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符合发行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购对象确定过程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或授权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发行人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根据《认购邀请书》,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7月3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36.44元/股。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19名投资者,发行价格为36.67元/股,发行数量为109,080,9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76.64元。
本次发行确定的最终认购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2、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2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州广资智造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杭州润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蒋海东
4、深圳市招平蓝博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钮丽梅
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广东广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睿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量利元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金德运
10、上海洪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洪毅深高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徐群华
1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许利民
1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UBS AG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最终配售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本次发行的最终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华、苏州恒能、恒能投资、恒力集团合计持有公司774,956,511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89.93%。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861,697,311股增加至970,778,303股,中坤投资持股比例由39.86%被动稀释至35.39%,陈建华持股比例由15.24%被动稀释至13.53%,苏州恒能持股比例由15.24%被动稀释至13.53%,恒能投资持股比例由15.24%被动稀释至13.53%,恒力集团持股比例由4.34%被动稀释至3.86%。控股股东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前的89.93%被动稀释至79.8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根据恒力集团出具的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资产及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化高端船舶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一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恒力重工高端船舶、高端装备的研发设计以及生产制造能力,实现高端船舶建造产业化,增强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形成了设置合理、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结构变化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未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均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项目主办人:孔辉焕、尹鹰、蔡忠中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9、11层
负责人:乔佳平
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56916450
经办律师:石志远、杨俊哲、郭备、潘雪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
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韩坚、朱晓鹏、陈旸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
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韩坚、朱晓鹏、陈旸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5临-08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相关标的的交割事宜于2025年5月办理完毕,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于2025年8月18日办理完毕。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化,由陶瓷制造业务变更为船舶及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相关标的的交割事宜于2025年5月办理完毕,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于2025年8月18日办理完毕。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由陶瓷制造业务变更为船舶及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42)。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于2025年5月22日办理完毕本次重组相关标的的交割事宜;于2025年5月23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于2025年8月18日办理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3日、27日、8月12日、8月2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47)、《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48)、《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77)、《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87)。本次交易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主营业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为稳步实现置入资产与上市公司管理体系、组织架构的衔接整合,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事项,并拟于8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换届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临-073)、《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5临-082)等相关公告。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5年8月20日收盘,公司股价为59.30元/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由陶瓷制造业务变更为船舶及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7,177.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1.30万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81.4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4.2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34.37万元。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松发股份”变更为“*ST松发”。
2025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00万元到70,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000万元到1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转盈。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为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恒力重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显著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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