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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发行人”或“公司”)对应新增发行股数745,341,5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5,714,285,714股,公司总股本由40,968,944,214股增加至41,714,285,714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70%。

  2、获授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237,018.60万元扣除相应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划付给发行人。

  3、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745,341,500股股票,已于2025年8月20日登记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5年7月16日)起锁定36个月或12个月。具体锁定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8月14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745,341,5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5,714,285,714股,公司总股本由40,968,944,214股增加至41,714,285,714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70%。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资金交付和超额配售股票情况

  获授权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237,018.60万元扣除相应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划付给发行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8月1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69628_A03号《验资报告》。

  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745,341,500股股票,已于2025年8月20日登记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5年7月16日)起锁定36个月或12个月。具体锁定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5,714,285,714股,其中: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2,484,472,107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43.48%;向网下投资者配售1,035,196,607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18.12%;向网上投资者配售2,194,617,000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38.41%。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注1:本表格内简称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中相同。

  注2:SS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有股东;CS为Controlling 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有实际控制股东。

  注3: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316,550,870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316,550,870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316,550,870股;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301,477,018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301,477,018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301,477,018股;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301,477,018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27,313,61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174,163,406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301,477,018股。

  注4:发行人的股东中国人寿、国新建源、国新中鑫、影响力基金、南网双碳绿电、国家绿色基金、特变电工、福建海丝、浙能投资、农银投资、平安人寿、诚通工融承诺: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简称“首发前原始股股份”),由于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晚于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因此前述股东所持发行人的首发前原始股股份的限售期限以发行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为准。发行人原股东山东发展承诺: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后山东发展被新山东发展(山东国惠)吸收合并,新山东发展(山东国惠)继续遵守山东发展已有的承诺,并承诺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不上市交易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此发行人新山东发展(山东国惠)的首发前原始股股份的限售期限以发行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为准。

  注5: 2025年7月16日,发行人股东新山东发展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更名后名称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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