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因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所涉的16,747,538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及股份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因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收到前妻翁淑华女士请求进行财产分割的诉讼的相关情况。翁淑华女士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先生名下的公司股份合计133,980,304股中的1/8股权份额即16,747,538股归属于翁淑华所有。诉讼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号)。
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露了上述案件一审判决情况,判决如下:黄韬持有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证券代码:605136)中的16,747,538股归翁淑华所有,判决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号)。
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01民终3084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号)及黄韬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上述涉及的16,747,538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及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查询中登公司业务系统后获悉,因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所涉的16,747,538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黄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3,232,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8%;翁淑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为16,747,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
三、本次解除冻结股份原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号),因个人与配偶离婚纠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新增冻结了黄韬先生持有的16,747,538股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由于冻结所涉股份已经完成过户,因此被冻结的16,747,538股公司股份解除冻结。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份过户不涉及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韬先生、翁淑华女士将持续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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