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满足国际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选举邓美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8.8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56,629.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半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2025年1-6月,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为168.6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19,434.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3月21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员工购房借款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并进一步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本金余额为2602.88万元。

  (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归属暨股份上市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290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63,703股,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26日,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5,981,564股增加至419,145,26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股东减持股份

  公司收到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在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59,81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59,6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769%。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0,95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7月23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