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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5-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5-51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或“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68号),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1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205,2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567,781.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192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64,8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5,886,744.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446,130.53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0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72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641,979,531.17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6,730,720.56元。2025年半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248,810.61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5,248,810.61元。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664,074.00元,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309,026.77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80,092,117.44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761,963.69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41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5年半年度公司共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75,300,307.06 元,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413,970.27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562,542.68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15,735,009.35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39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1年12月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因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25年半年度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迪哲(上海)医药有限公司、迪哲(无锡)医药有限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哲医药: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其中: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04.3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19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1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9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置换136,542,332.57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置换2,671,312.36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向全资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该子公司已全部归还此项借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附件2: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88192                                公司简称:迪哲医药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是一家全球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专注于恶性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创新药的研究、开发及商业化,采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公司两款核心产品舒沃哲?(通用名:舒沃替尼片)、高瑞哲?(通用名:戈利昔替尼胶囊)已在国内获批上市,并首次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此外,舒沃哲?(ZEGFROVY?)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新药上市申请(New Drug Application,NDA)优先审评批准上市,用于既往经含铂化疗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FDA批准的试剂盒检测确认,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Exon20ins)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人患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亿元。同时,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推进临床试验,研发费用4.08亿元。同时,为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公司继续加大了推广力度,公司销售费用也有所增加。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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