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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雨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注:此次募集资金净额167,009.0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7,009.02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7,686.7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9,701.6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7,548.3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5,731.6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说明1: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并结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说明2: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已终止,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说明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调整后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7日和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和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40,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及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及大兴区联东U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其他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玉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玉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2950512

  电子邮箱:ir@deepglint.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8层。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玉萍女士,199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学位,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20年7月至2022年4月任职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2年4月至2025年6月任职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5年6月加入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调整后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及《格灵深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一、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对应账户。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合作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88207                                公司简称:格灵深瞳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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