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并已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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